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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6日 星期六

手足特留分的爭議與聯想


影片的說明使我聯想到舅舅家的故事
舅舅、舅媽在我出生前就離婚
舅媽再婚嫁給一位大陸撤台的退伍軍人並生了兩個女兒
跟舅舅家完全斷聯
離開後也沒看過關心過我表哥表姊
他們連自己媽媽長什麼樣都沒印象

結果三年前國稅局找上表哥表姊告知其生母過世
依照法律他們可以與半血緣的兩位同母異父妹妹均分母親財產
這筆房產是舅媽再婚後與第二任夫婿購置
登記於舅媽名下
其夫婿先一步離世
舅媽對法律沒有研究
也沒想到財產與血緣的牽扯
過世前未將財產做任何處理
導致四位孩子分產局面

其實表哥事業非常有成
加上母親的財產中沒有表哥表姊的貢獻
可以想像他們那兩位妹妹的不服
依表哥表姊易心軟的個性
若當年兩位妹妹先找兄姊懇談而不要撕破臉
有同理心的表哥並不難說話
可惜她們選擇直接提告卻敗訴了
判決四個小孩平分千餘萬
那兩位收入微薄的妹妹成了無殼蝸牛
表哥表姊卻各得到從天而降的兩百多萬
感覺法律保障的不是窮人  義人
而是懂法的人

我的兄弟沒有子女
爸媽常對我的小孩說:
「對舅舅孝順一點,以後舅舅的財產才有你們的分!」
每次聽到這話都覺得很荒謬
台灣的這條法律早就過時了
修法是遲早的事
而且我聰明的兄弟必有解套方法
更重要的是
打別人荷包的主意不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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