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的說明使我聯想到舅舅家的故事
舅舅、舅媽在我出生前就離婚
舅媽再婚嫁給一位大陸撤台的退伍軍人並生了兩個女兒
跟舅舅家完全斷聯
離開後也沒看過關心過我表哥表姊
舅媽再婚嫁給一位大陸撤台的退伍軍人並生了兩個女兒
跟舅舅家完全斷聯
離開後也沒看過關心過我表哥表姊
他們連自己媽媽長什麼樣都沒印象
結果三年前國稅局找上表哥表姊告知其生母過世
依照法律他們可以與半血緣的兩位同母異父妹妹均分母親財產
我的兄弟沒有子女
爸媽常對我的小孩說:
「對舅舅孝順一點,以後舅舅的財產才有你們的分!」
每次聽到這話都覺得很荒謬
台灣的這條法律早就過時了
修法是遲早的事
而且我聰明的兄弟必有解套方法
更重要的是
打別人荷包的主意不值得鼓勵
結果三年前國稅局找上表哥表姊告知其生母過世
依照法律他們可以與半血緣的兩位同母異父妹妹均分母親財產
這筆房產是舅媽再婚後與第二任夫婿購置
登記於舅媽名下
其夫婿先一步離世
舅媽對法律沒有研究
也沒想到財產與血緣的牽扯
過世前未將財產做任何處理
導致四位孩子分產局面
其實表哥事業非常有成
加上母親的財產中沒有表哥表姊的貢獻
可以想像他們那兩位妹妹的不服
依表哥表姊易心軟的個性
若當年兩位妹妹先找兄姊懇談而不要撕破臉
有同理心的表哥並不難說話
可惜她們選擇直接提告卻敗訴了
判決四個小孩平分千餘萬
那兩位收入微薄的妹妹成了無殼蝸牛
表哥表姊卻各得到從天而降的兩百多萬
感覺法律保障的不是窮人 義人
而是懂法的人
我的兄弟沒有子女
爸媽常對我的小孩說:
「對舅舅孝順一點,以後舅舅的財產才有你們的分!」
每次聽到這話都覺得很荒謬
台灣的這條法律早就過時了
修法是遲早的事
而且我聰明的兄弟必有解套方法
更重要的是
打別人荷包的主意不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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